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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时尚宠儿Michael Pitt

当一个穿着白色polo衫,白色裤子的娃娃脸少年敲你的门时,不要开门。这是我看《funny games》得出来的结论。有些片子只看过一遍,却永远不想重温第二遍,但是主角的穿着及表情却牢牢嵌在脑子里,这就是Michael Pitt之于我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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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纽漂的背后都是一颗被新泽西无聊郊区禁锢的心,Michael Pitt也不例外。1981年出的他是家中四个孩子的老小。中产阶级的生活让他厌烦,偶尔的不良行为能带来些许刺激,却也因此让他游走在学校和少管所之间,16岁选择辍学的他义无反顾的搬去了纽约 -一个奋斗和无所事事皆合理的城市,一个好像靠着音乐表演和艺术就能活下来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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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曼哈顿闲逛的光景终究短暂,和九位室友挤在只有一间卧室的公寓里面,也曾在纽约大学娱乐中心附近的街道上风餐露宿, 这些经济上的原因不得不让Pitt辗转布鲁克林,在那有着许多和他境遇相仿的年轻人,他不愿意离开这里,也不向往好莱坞式的纸醉金迷,那样太浅薄了。为了生计他做过在单车上疾驰的信使,直到在电视剧“Dawson’s creek”中打酱油饰演了一名高中橄榄球运动员,Pitt的演艺生涯才正式开始,而且是一入文艺片深似海,从此商业片是路人,和他合作的基本都是臭味相投的嬉皮范导演。

在贝托鲁奇导演的《戏梦巴黎》中,Pitt扮演留学法国的美国男孩马修,片中正面全裸及身体私密部分特写镜头让很多影迷大呼突破,穿着格纹西装和白衬衫的Pitt的干净气质呼之欲出,在情欲面前丝毫不觉得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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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 Clark,Gus Van Sant这两位讲述残酷青春上瘾的导演也相继在选中他出演《Bully》和《Last Days》,后者中Pitt的Grunge男孩形象更是让人难以忘怀:柔软的中长发,荒林,断弦的吉他,破牛仔裤,不修饰的胡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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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扮演音乐人的Pitt绝不只留停在演,而是真真正正的热爱音乐,《Last Days》中他亲自完成了所有吉他演奏和演唱的场景,此外他和自己的乐队Pagoda,偶尔会在纽约下东区小酒吧演出,在台上甚至没有人会意识到他是演员。出只单曲这种事,更是在意料之中。

不得不说《I型起源》中的Nerdy造型很适合Pitt,凌乱的小分头,玳瑁色镜框,粗针毛衣,格子衬衫和斜挎包完美诠释了一个年轻,时髦科学家的形象。凌乱又斯文,有着孩子般的天真又带着大叔的气息。 看似矛盾的组合在Pitt身上却又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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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青年的执着在时尚品味上可见端倪,他毫不掩饰地表示接时尚品牌的活报酬不菲,可以补贴他在纽约昂贵的租金,但是他更看重的是这些时装品牌和艺术的紧密联系,以及对艺术家的扶持和帮助。奢侈品牌更看重的是Pitt本人的气质和反骨,对品牌本身魅力的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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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也不忘了表扬在2012年合作过的Prada,说他们确实知道怎样做一件好的西装,穿上Prada的Pitt显然在自身气质中又加了一份贵气。这也给了那些总觉得好像不适合的群众们一计强心针 – 不是你不适合suit and tie,只是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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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装品牌Rag and Bone更是放心的让Pitt执导了第一部微电影,《The Driver》,主动请缨的他说起这部作品用了几个形容词,“当代的,“经典的”,“边缘的”,“优雅的”,情节不重要,重要的是男女主人公行动的方式和穿衣风格要体现出Rag and Bone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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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Pitt的女朋友Jamie Bochert同样来头不小,曾在美国模特届赫赫有名的她是Marc Jacobs的Muse, 很多人将她和Patti Smith作对比。当年她在厌倦做模特后闲来无事尝试的酒保工作让他邂逅了来东区闲逛的Pitt,从此成就一对低调的神仙眷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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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喜欢摇滚乐,讨厌网络时代的社交,对时尚的态度相同,认为如何把衣服穿出自己的风格,穿的舒服,远比穿什么衣服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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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chert还提到特别喜欢暗黑品牌Ann Demulemeester,既优雅又酷,面料上很花心思,但是她本人更赞同爱因斯坦说的,每天不该浪费大量时间在挑选衣服上,这实在是太浪费脑细胞了。十多年的情侣关系让外界对他们是否能步入婚姻或是否已经结婚很好奇,但Bochert坚决表示:我真的一点不想谈论我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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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一个有态度的人遇到另一个有态度的人,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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